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9-23浏览:680设置

校属各单位:

“中秋、国庆”将至,为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根据中省有关廉洁过节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省实施细则。“中秋、国庆”期间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整治奢侈浪费问题的重要时间节点,全校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就纠正“四风”问题作出的重要指示,深刻认识和高度重视纠正“四风”工作的重大意义,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松劲情绪,保持定力、持续加压,深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不断深化和巩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果。

二、严明纪律规定,严格执行以下禁止:

1.严禁用公款吃喝、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

2.严禁用公款或以学校、部门名义购买赠送购物卡、烟酒等节礼;

3.严禁以会议、培训、考察等名义用公款组织旅游、变相旅游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4.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提货券、商业预付卡等;

5.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6.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7.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8.严禁发生其他违反纪律规定的行为。

三、“中秋、国庆”期间,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纪律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安排部署,做好本部门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严格确保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和约束。

四、校纪委将把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四风”问题列入纪律监督和纪律审查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明察暗访、信访举报等方式全面检查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在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913-2221103

监督举报邮箱:styjiwei@126.com

 

中共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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