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生“绿色通道”实施细则

时间:2015-04-29浏览:5764设置

      为了“不让一名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帮助特困学生顺利入学,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的紧急通知》(教电[2005]2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绿色通道”是学校在每年新生入学报到时,面向特困学生缓交学费的资助政策。

    第二条 为保证“绿色通道”的顺利实施,学院成立落实“绿色通道”组织机构,成员随岗位变化而自然调整,其组成如下:

      长:主管院长

    副组长:学生处长

      员:招就处长、教务处长、财务处长、资助管理中心主任、辅导员

    第三条 办理程序

    1、学生本人填写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贫困家庭学生调查表》和《缓交学费申请表》或《贫困家庭学生贷款申请表》,提供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和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所出具的家庭经济特困情况证明,注明家庭基本情况及家庭经济收入、支出情况,承诺入学后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努力学习,按规定交清缓交学费;

    2、学生所在班级审核,辅导员签字;

    3、学生处审核,签发缓交学费通知单,学生持证明到财务处办理学费缓交手续;

    4.学生持证明到公寓领取软备品,安排住宿。

    第四条  本细则解释权在学生处。

  第五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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