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时间:2008-09-05浏览:5099设置

 

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院决定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如下:

中秋节:9月13日至9月15日放假,共三天。其中,9月1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9月14日(农历八月十五)为法定节假日,将9月1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9月15日(星期一)。学生9月15日晚上晚自习。

国庆节:9月29日至10月5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将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学生10月5日晚上晚自习,职工10月6日上班。

从10月5日晚自习起,学院实行秋冬季作息时间(见学院网站院办网页《综合信息》栏目)。

请各部门特别是安全重点部门作好值班安排,学生处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全院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

祝全院师生节日愉快!

 

 

                                  院长办公室

                                         200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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